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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文】繁华迷梦·空城 - [乱写]
2009-08-08
城市就像小小的世界,楼宇之间仿佛南北两极,牵扯不断又若即若离。昏暗的影子潜藏在彼此身后,互相掩饰着各自的落寞。
女人游走在大街小巷,舞起来的步子似是童话里的人鱼公主般小心翼翼。霓虹灯争先恐后地亮起来,气场强烈地抢夺着漫天星辉的存在感。
一袭盛装。
紫罗兰色的蕾丝长裙嫣然盛开在银光闪闪的钻石舞鞋之上,打腰际垂下的每一缕流苏都分别合着拍子扰扰纷纷地摇曳着。这些花蕊恨不得自己身上浓郁的蔷薇香真的能引来燕尾蝶,还嫌弃自己不够招摇。
女人向天空伸出左手,柔弱地摆出一个遮挡眩光的姿势。些微仰起的目光顺着指尖一路攀上夜幕里隐约的满月,任凭乌云流走在忽明忽暗的天际。
随后又把双臂紧紧环抱住自己的肩膀,让脸颊轻轻贴着消瘦的肩节骨。脚下一刻不停地旋转起轻盈的步子,与假想中的舞伴共同享受着世上最悦耳的饕餮。
空气中的乱流带起一阵寒冷的风。长及双膝的漆黑直发整整齐齐地飘摇起来,不知是谁在无形中拨动了这些优雅的琴弦。女人的双手遮住侧脸,仿佛连耳后的风声都震耳欲聋。
又仿似有谁说着纤细柔软的话,语气轻得那么不盈一握。
女人连忙伸出手,却还是让淡蓝色的方巾逃出了掌心。气流牵着方巾飞舞在满月的光华里,走成一弧清亮的虹。
银色舞鞋踏着琐碎的步子追逐起来,节奏不禁在踢踢踏踏的声响中变得纷乱。女人的上肢向前微微倾着,像一只失去了方向的辉椋鸟。
此时也许有个声音正默默地嘶喊着:你别走,你别走。
却没谁可以听见。
这个城,空无一人。荒凉的楼群歪歪斜斜林立在寂寞的土地上,满目疮痍地爬满了青苔。这大概是一个死寂到彻底的弃城,若不是每个傍晚都准时亮起霓虹的话。
方巾默默地降在破落的街头,一角上沾了些许残余在地表的雨水。女人忙不迭奔到近前,欲要弯下腰,却被眼前橱窗里精致细腻的人偶牵住了视线。
淡金色的法式波浪自粉嫩的两腮流向唇边那颗小小的美人痣,刚好齐齐落在丰满又不艳俗的胸前,雪白纱裙延展出的优雅弧线缓缓伸向橱窗的地面,紧接着又悄悄爬上另一双小麦色的脚踝。暗红的马尾高扬着武士的骄傲,一柄挺拔的红木长刀被稳稳握住在修长的指间,漆黑的眸子里写满了战士庄严的诗篇。
这强烈的反差却丝毫没有违和感。女人忍不住抬起前臂,却被恍若无物的玻璃挡了回来。
随着叮铃一声好听的问候,女人推开门安静地走了进来。只有一丁点月光偷偷摸摸地尾随着女人的脚步溜进店里,昏暗的屋子散发着腐朽的香水气味,充满了人工雕琢的痕迹。
没有谁说声欢迎,甚至没有任何动静。整个城市里唯一还活动着的就只有女人和那些霓虹灯。
柜子里摆满了不同款式的人偶。倘若女人是客,此时必定该有一位优雅的老板正娴熟地介绍着自己得意的孩子们吧。
忽然眼睛被闪了一下。这不太礼貌的招呼来自窗户附近那张厚实的圆桌。猜不到构造起圆桌的是哪一种木材,可是那之上匍匐着的精美镂空衬布却招摇着它们曾经的辉煌。
一方小巧的八音盒安详地落在圆桌正中,张开的盖子上紧邻镶嵌着两块小小的镜子。就是它们调皮地反射了月光,令人不禁惊奇地期待起不寻常的事情。
女人走过去,轻轻拾起盒子,开始扭住它背后斑驳的发条。格拉格拉的声音如同齿轮般勾起人的思绪,仿佛几百年的时光就在这恍恍惚惚的几秒之间流逝过去。
而后盒子里那一对惟妙惟肖的小小舞者,开始伴着叮叮咚咚的曲子跳起永远都未曾改变过的那支舞。
女人放下盒子,又开始在这本就不宽敞的屋子里局促地旋转起来。月光轻柔而缓慢地将她包裹住,直到音乐声中一个段落的尽头。
墙角里的摇椅上落满灰尘,女人走过去轻轻吹了吹,扬起一阵刺鼻的尘土味道。女人没有介意,背过身悄然委进摇椅的怀抱里。
摇椅再一次发出古旧的声响,吱呀着那些曾经存在于这世界上的场景。就这么缓慢地,缓慢地。
女人心满意足地闭起眼睛,嘴角艰难地勾起一丝无法察觉的微笑。
老旧的铜牌挂在颈间纤细的红绳上,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似乎讲述着独属于女人的故事。费力地仔细分辨,它的上面刻着这样的文字:
“SOUL DOLL,静攸”
惊出一身冷汗。名为辉的男子从这恍若隔世的梦中醒来,慌忙转过头。
她熟睡的样子如同婴孩样可爱,叫人不忍挪开被她枕住的臂膀,虽然都已经麻木得失去了知觉。
辉用另一只手轻轻拂开她脸上纷乱的长发,浅浅地笑着,给了她的额头一个长长的吻。
—END—
静姐姐生日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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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花番外篇——最后一杯亚历山大 - [乱写]
2009-07-13
像这样的小酒馆从来都不缺乏客流。南来北往的人们总是喜欢在解决了要办的事情之后过来喝上一杯,既暖身又解乏。
千美习惯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上,因为这样的位置通常不会有醉鬼来骚扰——虽然她那过分正经的装扮已经显得十分格格不入了。
“你这个装扮太显眼啦,医疗士小姐~”酒保不怀好意地咧着嘴,递上一杯漂浮着碎冰的深蓝色鸡尾酒。医疗士的纯白色服装确实不适合酒吧的气氛,可千美也没什么也别合适的衣裳。反正只是来消遣,无所谓了。
千美微微抬起下巴,用看不出丁点喜怒的瞳孔扫了一眼那嬉皮笑脸的表情,故意装出很做作的样子,用手指夹住酒杯里的樱桃梗。
“赏个脸吧小姐,这可是我们老板亲自调的蓝色玛格丽特呀。”酒保那对好看的眉毛扭成一团时,就像是马戏团小丑脸上的彩妆,还有那滑稽的语气。千美忍住笑,把樱桃整个含在嘴里,随后就自顾自地看着自己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不再说话。
“千美小姐……你该不会又把酒放陈,等着你走后让老板来一饮而尽吧。”就像是事先排练好的剧本一样,酒保用娴熟的哭腔说完这句话,摇了摇头,转身回到吧台。临走甩下一句:“这又是何必呢。”
整个冬季,千美每天晚上都像是跟谁约定好了一样,穿过四条街,来这个毫不起眼的小酒吧坐上一两个小时。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她就决定找一个能令自己安静下来的地方,每天花上一小段时间看看书写写字,借此收敛收敛自己骄傲的脾气。
酒吧的老板是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些微竖起的青色短发被酒保们戏称做杂草。这个名为索林的男人第一次见到千美的时候,就觉得自己仿佛一下子坠入了爱河。这种自恋的念头大概还是第一次,但索林仍然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每晚亲自调制一杯不重样的鸡尾酒就是最好的证据。
头一天的时候,千美还稍微有些放不下架子。直到午夜时起身离开,那杯红粉佳人也没动一口,只是在干净的烟灰缸里多了一根樱桃梗。没有想到的是,自那之后索林像是获得了准许令一样每天一杯地送过来,即使千美从来都只消灭作为装点的樱桃,而酒却不沾一口。
索林很喜欢站在吧台里远远地看着千美的侧脸。或者说,暂时也只能远远观望。索林不希望千美把自己当成一个风流的花花公子,所以在她肯尝一尝自己调制的鸡尾酒之前,都不打算上前搭话。
索林认为这是发自心底的尊重,顿时觉得自己还挺伟岸。
整整一个冬季,索林换了上百种口味,用了千变万化的颜色,企图能引起千美哪怕一丁点的兴趣。每每在吧台里上下翻飞地玩弄着调酒杯的时候,总会有打扮妖艳的女子妩媚地递来暧昧的眼神。而无一例外,那杯吸引了来自整个酒吧的目光的鸡尾酒,一定会准确无误地落在千美跟前。
这段时间,千美成了整条街的名人。当然,也成了许多美人眼中一根咬牙切齿恨不得拔出来烧成灰的刺。
其实索林并不是什么特别受欢迎的男子,至少现在不是。但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过分地好了,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狂热地表演着鲜明招摇的戏码,而那个女人还故作矜持地表现出不为所动的样子,便会惹来嫉妒。
那个男人也就瞬间成了抢手货。
“第一杯的红粉佳人,我可以理解成是对我的称赞吗?”索林刚刚毕恭毕敬地落座,千美就问了一个相当率直的问题。
“啊当然。”索林显然没有料到眼前这个看上去温婉贤淑的医疗士居然还挺直截了当,顿时把准备好的开场话题吞了回去。
千美用一个浅浅的笑容当做是谢礼,却并没有再张口。索林立刻回想着刚被生生吞回去的话,说道:“虽然已经从酒保那里听说了,但未免唐突,我还是希望能够亲自问一句。在下可以知道小姐的芳名吗?”
“千美。”
“呵,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呢。”面对着这个时而冰山一样的女子,索林现在真的是一头冷汗了。不过幸好,千美不失时机地继续了之前的话题。
“那昨天的蓝色玛格丽特,其实是在说‘我很忧郁啊,你为何还不给我搭讪的机会’喽?”
“千美小姐真是好心机,我就实话实说了。”索林看得出这刚好是个袒露心声的机会,便一股脑全盘托出。
“我不知道千美小姐有没有计算,但我这里是一天天划着日子呢,”索林吸了一口气,认真地期待着千美的反应。“这刚好是我为你献上的第一百杯鸡尾酒。”
与往日不同,今天桌上的酒杯里没有樱桃,取而代之的是一颗色泽优美的珍珠洋葱。这杯吉普逊正是索林得以打破僵局的关键。
千美用左手掌托着下巴,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托起高脚杯,透过晶莹剔透的液体目不转睛地看着索林的眼睛,问道:“那这具有纪念意义的第一百杯鸡尾酒,代表了什么意思呢?”
“代表了——小、聪明。”说到“小”字的时候,还故意指着那颗可爱的洋葱球,顿了一顿。
千美扑哧一声笑了。“真是败给你了。早知道这样,我就应该把酒倒掉,然后把这颗洋葱球碾碎,转身走人。”
“别呀,”索林装得诚惶诚恐,“那我不就更没机会像这样坐在你面前了嘛。”随后他快乐的眼睛眯成了一弯新月,嘴巴也翘出一个好看的弧度。
自从这一次谈话之后,关于酒吧老板和新来的医疗士之间的话题被炒得更加沸沸扬扬了。原本这只是给那些在夜生活里盲目寻找着虚幻的快乐的人们打了一针兴奋剂,而现在却逐渐演变成了大街小巷都在谈论的焦点。
可能这也是人们生活空虚的另一个写照吧。反正每天杂耍一般的调酒表演依旧在进行着,不太相同的是,那一杯杯美丽的鸡尾酒的主人,现在已经变得欣然享受着其中的味道了——当然,还有那一双双嫉妒的目光。
“但是无论如何,这就是目的呢。”这一天在闭店之后,整个酒吧就只剩下千美和索林。两个人安静地坐在他们最熟悉的一桌。
“谢谢喽,千美。”索林把一杯威士忌像喝白水一样灌进嘴里,然后把右臂往椅背上一架,满意地倚在半人高的螺旋钢椅上。“幸好有你这样美丽的女士愿意配合,我现在俨然是这里的名人了呢。人一出名啊,接下来想要干什么都会顺利很多的。”
“哪里,原本我就是这出戏的配角嘛。不过呢,你已经达到目的,而我也确实是该回去了。这个城市果然并不适合我。”
索林脸色一沉:“……先不说这个。来,尝尝看嘛,这可是我特意为你调制的哟。”
千美端起面前的一杯浅褐色液体,浅浅地饮了一口。“很香醇呢。”
“你知道这杯叫什么不?”索林直起身,把双肘搁在桌面上,认真地看着千美。“这一杯叫做——亚历山大,意思是‘对皇后的献礼’。”
“那还真是承蒙夸奖,我可担不起皇后这个美誉。”千美放下酒杯,故意没有直视着索林的眼睛。
“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是希望你能成为我的皇后。”原本只是一桩交易,没想到索林却在这种时刻对千美将了一军。
“只可惜……”千美把酒杯里剩下的酒尽数倾倒在索林的杯子里。“用这种事情来做交易的男人,可不是我想要的呢。”
“这样,我们就两不相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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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就是命。不由得你不信。
偏好听林夕写的词,钟情于Clamp的《X》,或许大概也都是乐意沉浸在这份宿命感里头。
在关于惠英红的百度百科里看见这么一段:
“在码头卖口香糖的时候,有个混血水兵,漂亮极了,才十八、九岁,天天买我的口香糖。去越南打仗的前一晚,他问我‘I love you’中文怎讲,我教他,他就对我说:‘我——爱——你。’”
“如果有天他回来,一定,要他再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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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
自你患上失忆
便是我扭转命数的事
只因当失忆症发作加深
没记住我但却另有更新蜜运
像狐狸精般
并未允许我步近
无回忆的余生
忘掉往日情人
却又记住移情别爱的命运
无回忆的男人
就当偷厄与瞒骗
抱抱我不过份
吻下来豁出去
这吻别似覆水
再来也许要天上团聚
再回头你不许
如曾经不登对
你何以双眼好像流泪
彼此追忆不怕爱要终止
但我大概上世做过太多坏事
能从头开始
跪在教堂说愿意
娱乐行的人影
还在继续繁荣
我在算着甜言蜜语的寿命
人造的蠢卫星
没探测出我们已
已再见不再认
吻下来豁出去
这吻别似覆水
再来也许要天上团聚
我下来你出去
讲再会也心虚
我还记得到天上团聚
吻下来豁出去
从前多么登对
你何以双眼好像流泪
每年这天记得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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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吹响当时的竹笛,谁放开那年的小手,谁握不住的流沙,谁追不上的背影。
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向迈克尔杰克逊先生致敬。一路走好。







